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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人防办: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综[2020]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